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针对部分新车险疑问,小编也做了汇总:
此次车险改革后,商业险保单是否可以继续即时生效?答:可以,投保人可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期间的起止时点,但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认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
即时生效保单终止日期如何确定?答:即时生效保单保险止期统一调整为终止日期的24:00,即保险起期当日剩余时间为赠送保险期限。
批单的起止日期如何计算?答:批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原保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后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批改手续办理完成日期之后。批单的终止日期:同原保单的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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