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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使用范围 9月1日起实施

2026-09-10 21:06:09 来源:新浪健康 用户:综合健康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配合做好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提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现金支出压力,市医保局出台本通知。

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进行抵充分类自负费用政策的执行,涉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系统改造,以及与国家平台的对接、测试工作,工作量较大,为确保平稳实施,本通知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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