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个税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推出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项政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收入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截至目前,我国共设有7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涵盖了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多个方面,旨在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人性化。
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总结
1. 子女教育支出
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 继续教育支出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或4800元。
3. 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或其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房的,按不同城市级别扣除不同金额,最高每月1500元。
6. 赡养老人支出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可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如果是独生子女,可按每月3000元扣除。
7. 婴幼儿照护支出
纳税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可按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二、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序号 | 扣除项目 | 扣除标准 | 扣除对象 | 备注 |
1 | 子女教育支出 | 每月1000元 | 纳税人子女 | 学前教育及学历教育 |
2 | 继续教育支出 | 学历教育:4800元/年;职业资格:3600元 | 纳税人 | 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扣除 |
3 | 大病医疗支出 | 超过1.5万元部分,上限8万元 | 纳税人及配偶 | 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 |
4 |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每月1000元,最长240个月 | 纳税人或配偶 | 首套住房贷款 |
5 | 住房租金支出 | 按城市级别,最高1500元/月 | 纳税人 | 无自有住房且租房 |
6 | 赡养老人支出 | 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3000元(独生子女) | 纳税人 | 年满60岁父母 |
7 | 婴幼儿照护支出 | 每孩每月1000元 | 纳税人 | 3岁以下婴幼儿 |
三、注意事项
- 专项附加扣除需在每年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部分项目需留存相关凭证备查。
-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享受全部或部分扣除项目。
- 该政策对中低收入群体影响较大,有助于提升个人可支配收入。
通过这7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国家在个税制度上更加贴近民生需求,体现了税收调节的灵活性与包容性。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有助于减轻个人税负,提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