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爵位分为三个系统,即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2、清朝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晋朝的宗王官于京师的制度。
3、藩王不就藩地方,没有爵土。
4、清朝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5、 宗室爵位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
6、十二等大致可分为超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
7、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时保留原来的蒙古尊号,有时在亲王之上依旧设立汗号世袭罔替。
8、宗室爵位,又称宗室觉罗世爵,掌于宗人府,共分为十二级,只授予爱新觉罗氏族人。
9、世爵即异姓功臣爵位,或称功臣世爵、民世爵,掌于吏部验封司,授予汉员和西南民族等满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