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了你向国家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一定年限内有使用权利的合法凭证,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局申请使用、划分土地之前的证明,经过了城市管理部门确认的建设项目和范围,是符合规划的合法凭证,也是建设单位使用土地的方法凭证。没有这个证明属于非法使用土地,房地产售房也属于非法,不可以获取房地产权证件。
3、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需要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房地产出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它的管理机构是属于国土房管局,证书都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印制、办理登记审核和颁发证书。如果开始预售房子时,房子已经建设好,还需要有房屋所有


